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4〕4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关研究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24号)文件精神,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110项,其中,重点课题18项、一般课题92项(含经费自筹28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总体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引导高校广大外语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校外语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外语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校外语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校外语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培育一批外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外语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4〕24号通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按上述资助标准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公账户,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所在高校收到经费后,在三个月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寄送外研社。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鉴定结题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其他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5室,邮编:210024。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系人:沈斌,025-83217676;刘艳,025-83210803。
附件:
1.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uploadfile/2024-10/2024101410290247688.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uploadfile/2024-10/2024101410290898571.pdf
3.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4-10/2024101410291696269.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10月14日
盖章通知请下载://uploadfile/2024-10/202410141029327926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