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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者:秘书处发布:2024-11-20 12:40分享:

苏高教会〔2024〕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关研究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通知》(苏高教会〔2024〕33号)文件精神,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176项,其中,重点课题41项、一般课题135项(含经费自筹74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新格局,推进教育现代化、探索创新数字化与现代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数字化与现代化高校治理新体系,构建数字化与现代化实践学习新路径,培养出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推动江苏省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4〕33号通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4000元。超星集团按上述资助标准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公账户,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所在高校收到经费后,在三个月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寄送超星集团。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鉴定结题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其他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5室,邮编:210024。

    超星集团联系方式: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i栋4层超星集团,马琴,王甜甜(联系方式见文末的盖章版通知)。

 

附件:

1.“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uploadfile/2024-11/2024112012572876759.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uploadfile/2024-11/2024112012573392986.pdf

3.“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4-11/2024112012573950124.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11月20日

 盖章版通知请下载://uploadfile/2024-11/2024112012581126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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