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等教育网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Network

主办: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协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高教信息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者:秘书处发布:2024-05-16 11:04分享:

苏高教会〔202418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关研究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40号)文件精神,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195项,其中,重点课题21项、一般课题174项(含经费自筹73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创新和教育数字化建设,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3〕40号通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按上述资助标准、直接拨付到学校,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课题所在单位酌情配套支持。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鉴定结题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其他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5室,邮编:210024。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系人:陈莉萍;卢振侠(联系方式见盖章通知)。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uploadfile/2024-05/2024051612210375515.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uploadfile/2024-05/2024051611065631553.pdf

3.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4-05/2024051611070283013.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515


盖章通知请下载://uploadfile/2024-05/2024051614455178764.pdf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5号(210024) || 联系电话:025-83300736 || 苏ICP备14027130号-1
主办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