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学会2家分支机构的通报公告
苏高教会〔2024〕17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81号),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苏高教会〔2019〕1号),经提请常务理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示通报,决定注销以下2家分支机构: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职业能力研究委员会,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艺术教育研究委员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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