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首届高校美育师资培训会议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3〕20号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江苏省高校美育教育体系建设与发展,切实提高高校美育师资专业化水平与美育育人实效,助力高校美育教师开展教学与实践工作,经研究,决定于6月30日—7月1日举办2023年首届高校美育师资培训会议(以下简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南京艺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高校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
二、会议内容
1.召开高校美育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从政策解读、理论探讨、实践分享的不同维度交流高校美育建设路径。
2.举行分主题培训,包括:(1)高校美育课程及评价体系探索;(2)高校美育课程教与学,公共视觉艺术课程、公共设计艺术课程和公共表演艺术课程等;(3)高校美育课程重难点解析,高校美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探索、新时代高校美育课程目标建构、非遗文化在高校美育教学中的应用等;(4)美育课程案例分享,本科院校美育课程、高职院校美育课程等。
三、参会人员
1.特邀领导及专家。
2.各高校分管美育校领导、教务处领导、艺术中心领导。
3.各高校教务处或相关院系(部门)分管美育课程建设领导、美育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等。
四、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1日,会期一天半。6月30日8:30~11:40召开高校美育高质量建设研讨会,6月30日14:00至7月1日12:00举办2023年高校美育师资培训会议。为保障会议有序进行,请于当天8:00前报到。
2.研讨会及培训地点: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艺剧场。
五、其他安排
1.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本次研讨培训,做好人员参会安排。参培人员培训合格将获得学习结业证书。
2.会议报名:请各高校参会老师于6月28日17:30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参会回执。
扫码填写回执
3. 参加师资培训人员须支付培训费1000元/人,会议期间统一安排工作餐,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培训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代收并开具发票(会务费),汇款时请备注“姓名+部门+学校”。请提前汇款,汇款截止日期为6月29日。
汇款账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华山路支行
汇款账号:1001271509004604749
4.参会人员进入南艺校园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皆可)。
5.会务联系人:
黄 榕,025-83302566;戴韵,15951822165;
余 苹,15365046323;王晨璐,18915974286;
陈莉萍,13451853287;卢振侠,15105194276。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南京艺术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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